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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条款和条件

SUSHI ROBOTS(以下简称 "公司")是一家简化股份公司(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只有一名股东,资本为 10,000 欧元。 公司注册地址为 ZAC D'Aytré,21 Rue Lavoisier 17440 AYTRÉ,法国,在商业和公司注册处的注册号为 813 046 281。

公司在法国和欧洲的业务是进口和分销自动化机器(以下简称 "产品"),主要面向日本的民族餐饮市场。公司还提供维护和支持服务("服务")。

这些 GCS 的目的是确定公司销售其产品的所有条件。

出售的产品还可在公司发布的网站上查阅,网址如下 www.sushi-robots.eu.它们适用于客户下达的任何产品订单(以下简称 "订单")。

本通用合同还规定了公司与其客户(以下简称 "客户")之间关系的法律框架。公司和客户在下文中共同称为 "双方",单独称为 "一方"。

客户声明,在下订单之前,他/她已阅读并接受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以及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任何特殊销售条款和条件。

因此,在没有明示接受的情况下,客户提出的任何相反条件对公司而言都是不可执行的,无论该条件是何时提请公司注意的。

公司在特定时间未利用本 GTC 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放弃在以后利用本 GTC 任何规定的权利。

可通过本文件顶部提供的地址与公司联系,也可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与公司联系 contact@sushi-robots.eu请致电 05 16 07 39 09 或通过网站上的联系表进行联系。

第 1 条:宗旨和范围

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适用于公司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并构成客户订单的标的,无论客户的一般购买条款和条件如何。

任何产品订单均以签署由公司签发并提供给客户的报价单(以下简称 "报价单")为证明,并意味着毫无保留地接受本 GCS 的规定。本 GTCS 附于公司发送给客户的每份报价单。

公司保留随时调整或修改本 GTC 的权利。在修改的情况下,订单当日有效的 GTC 应适用于每份订单。除非修改是出于法律或行政义务,否则应在适用更新后的 GTC 之前给予客户合理的通知。

在适用的情况下,应以 GTC 的最新版本为准。

第 2 条:全面协议

在双方未签署报价单的情况下,本通用条款表述了客户与公司之间的全部协议。除非双方代表正式签署修正案,否则这些条款优先于本 GTCS 签订之前或之后的任何建议、换文,以及双方之间交换的文件中出现的与本 GTCS 主题相关的任何其他条款。

报价单中可能包含与 GTCS 中的规定相矛盾或对其进行澄清的特殊条件。如果双方已签署报价单,则报价单优先于本通用条款。

通过签署报价单,客户承认已阅读并接受本 GCS 的全部条款,包括付款条款、公司的退款政策以及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

第 3 条:订购产品 - 报价

产品的主要特征,特别是规格、特性、尺寸和容量,均在产品说明书中列出,客户在下订单前必须阅读产品说明书。

产品的选择和购买完全由客户负责。

所提供的产品视供应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在下订单时说明。

客户确认已被公司告知,所显示的产品价格不包括所订购产品的加工、装运、运输和交付费用,这些费用在客户下订单之前由公司发送给客户的报价单中开具并计算。

公司在核实所需产品的供应情况以及交货和开具发票所需的信息后,将对下达的每份订单进行确认。然后,公司将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出具报价单,确认订单。

报价单是免费的,以任何方式发送给客户。其中特别说明了所订购产品的特性、价格的确定方式以及上述产品的预计交货时间。

为了最终确认订单,客户必须确认订单或签署报价单,并按照报价单上的说明支付产品和/或服务费用。一旦订单生效或报价单签署,且公司收到付款,则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即有效成立,对双方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第 4 条:价格和供应情况

4.1 产品按报价单上标明的价格销售,并在报价单规定的有效期内按下订单时的有效价格供货。

报价以欧元为单位,不含增值税。财务条款和条件以及价格详情见报价单。

在客户签署报价单时有效的报价具有约束力。

如果客户在签署报价单后希望更改其订单范围,公司有权在通知客户后提高价格和/或不在报价单所示日期交付产品。除非客户出示适当的免税证明,否则公司有义务向客户支付订单之外的任何税费。

4.2 客户可随时通知公司其希望订购一项或多项附加产品或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在发送需求之日起三十 (30) 个日历日内向客户发送一份补充报价单。

4.3 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折扣、减价或适用基于百分比或统一费率的递减费率。在任何情况下,给予客户的任何折扣或减价均不构成对后续订单的既得权利。

如果客户逾期支付所欠款项,将按照欧洲中央银行(European Central Bank)最近一次再融资操作所适用的利率加上 10 个百分点计算逾期付款罚金,罚金金额为上述发票上订单价格的含税金额、将自动向公司收取,无需任何手续或事先通知,并将导致客户立即支付拖欠公司的所有款项,且不影响公司可能就此对客户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任何逾期付款的客户将自动向公司支付 40 欧元的固定赔偿金,作为收款费用。

第 5 条:付款条件

客户订购的产品和服务应在下订单时全额支付。

在对客户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公司向客户提供租赁安排的可能性,使客户能够根据报价单中规定的条件按月分摊订单付款。

可通过信用卡、银行转账或以本公司为收款人的支票支付订单款项。公司的银行详细信息将显示在每份报价单和发票上。

客户向公司保证,他/她拥有下订单时使用付款方式的必要授权。

如果客户未支付或部分支付拖欠公司的任何款项,或发生付款事件,或发生与订单付款有关的欺诈或欺诈未遂事件,则无论订单的性质和执行程度如何,公司均保留暂停或取消任何订单执行和/或交付的权利。

第 6 条:所有权的保留

在付清货款之前,产品的所有权保留。付款是指支付产品价款以及与销售相关的费用和利息。因此,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客户必须在以挂号信形式发出正式通知并确认收件后八 (8) 天内退还未付款的产品,退还产品的费用和风险由客户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将在要求退货之日自动取消。尽管适用该所有权保留条款,客户仍应承担自交付/领取产品之日起的风险。

第 7 条:产品的交付

7.1 公司销售的产品可送达欧盟任何国家。

所有与产品交付成本相关的信息均可直接在网站和/或双方签署的报价单上获取。

不过,客户承认已被告知,产品进口费用由不同的承运商确定,因此会相应不同。

客户必须确保在下订单时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正确无误,并且在完全收到所订购的产品或服务之前始终保持正确无误。

因此,客户承诺在订购和交货之间的任何账单和/或交货详细信息变更时,立即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地址,通知公司 contact@sushi-robots.eu.

否则,在出现延迟、故障和/或错误交付的情况下,客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将与客户联系,安排第二次交付,费用由客户承担。

在出示客户签署的收据后,产品将被送至客户指定的送货地址。

7.2 客户应通过任何方式获知其订单的发货情况。如果客户未在报价单上标明的期限内收到订购的产品,客户应指示公司在合理的额外期限内发货。

如果公司在此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客户可通过向本文件顶部提供的地址发送一封挂号信并确认收悉后取消订单。如果信件在订单交付后才送达公司,则取消订单将不予考虑。在适用情况下,公司应在十四 (14) 天内退还订单。

7.3 通过下订单,客户承诺在指定的送货地址接收所订购的产品。客户必须能够证明其身份,以便接收订单。

此外,客户有直接责任检查产品在交付时是否完好无损。如果情况并非如此,则客户必须当着承运人的面,直接在承运人的送货单上表达其明确、准确/详细的保留意见,并根据《法国商法典》第 L 133-3 条,在交货后三 (3) 天内通过挂号信确认这些保留意见并确认收货,送货单上显示的日期将作为证据。

公司不对产品的任何损坏负责。只有送货服务供应商根据所购买的保险承担责任。

产品损失或变质的风险,以及与产品存在或使用相关的所有风险,自发货时起转移给客户,并由客户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7.4 产品的预计交货时间将在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上注明。该预计交货时间从收到客户付款和收到所有必要文件和信息时算起,并且只有在客户履行了本 GTC 规定的义务时才会生效。

产品的交货时间将根据客户的需求而变化,客户提出的任何修改要求都将延长交货时间。

公司承诺做好准备和组织工作,以便能够管理预期数量并遵守双方商定的预计交货时 间。

但是,这些交货时间仅供参考。因此,产品交付的任何合理延迟不应使客户有权取消订单或拒绝接受产品交付。

第 8 条:取消订单

客户的订单不可撤销地表示了其完全和无条件的同意。

一旦订单生效或客户退回报价单,除非公司明确同意,否则客户不得取消订单。

在以挂号信形式发出正式通知并确认收悉,且自收到通知起三十 (30) 天内未生效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另一方不履行任何义务的情况下取消订单。

一方根据本条款取消订单不应影响其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客户必须在终止合同后尽快支付终止合同前已交付或正在交付的产品所产生的任何付款义务。在适用的情况下,为了便于双方进行结算,公司将起草一份关于所供产品状况的报 告,并向客户提供一份副本。

第 9 条:相互义务

9.1 公司义务

公司特别注重产品质量,并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公司承诺将任何可能影响客户所订购产品供应的事件通知客户,包括该事件可归因于第三方的情况。公司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按照报价单和网站上规定的条件交付产品。

在本一般控制系统有效期内,公司承诺定期向客户通报其可能注意到的任何有用信息。

9.2 客户义务

客户承诺遵守现行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权利或公共秩序。

因此,客户对根据本一般控制系统向公司传输的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可靠性和及时性承担全部责任。

客户承认,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传输的信息不符合权利要求或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在这方面,客户向公司保证,将支付因客户违约而导致的任何谴责、成本和费用,或由公司承担的辩护费用。

第 10 条:各方的信息义务

双方承诺始终以认真、忠实的伙伴身份真诚相待,特别是在本 GTCS 方面遇到任何困难时,应立即通知对方。

在这些条件下,公司承诺毫不拖延地回应客户提出的任何信息要求。

客户承诺在本服务条款有效期内,定期向公司通报其在履行本服务条款过程中了解到的有 助于实现本服务条款目的的任何信息。客户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必须是准确、详尽和最新的。

第 11 条:法律和商业担保

11.1 法律保障

11.1.1 法国民法典》第 1641 条规定:"卖方应对所售物品中的任何隐含缺陷负责,这些缺陷使该物品不适于其预期用途,或对其用途造成损害,以至于买方如果知道这些缺陷就不会购买该物品,或只会支付较低的价格"。

民法典》第 1648 条第 1 款规定:"买方必须在发现瑕疵后两年内提起因再禁止瑕疵而引起的诉讼"。

如果客户认为他/她收到的产品有问题或与订单不符,他/她必须在收到订单后四十八 (48) 个工作小时内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联系公司并说明问题所在:contact@sushi-robots.eu,或通过挂号信和回执邮寄到以下地址:Sushi Robots, 21 rue Lavoisier, 17440 Aytré, France。

客户有责任就所观察到的明显缺陷和/或异常的名称提供任何理由。客户必须给予公司一切机会来确定这些缺陷或不符合项,并在必要时进行补救。客户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干预。

如果缺陷和/或异常情况得到公司确认,公司将向客户发出通知,说明在注意到所提出的投诉后应如何处理,并在必要时更换公司已注意到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缺陷的产品。

在无法更换产品的情况下,公司有义务在收到产品后十四(14)天内向客户退款。 退款将由公司酌情决定,记入客户的银行账户,客户也可选择其他退款方式。

11.1.2 但是,如果客户不遵守所订购产品的使用条件,特别是如果产品...............:

- 未正确运输和储存;

- 保养不善、使用不当、非正常磨损,如磕碰、划痕等。

11.2 商业担保

11.2.1 公司明确授予客户维修所订购产品的商业担保,在法国本土有效,为期十二 (12) 个月(以下简称 "担保")。

第 12 条:责任

公司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在最佳条件下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不对因客户原因、合同外第三方不可预见和不可克服的行为或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未能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一般控制系统中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负责。一般而言,如果公司应承担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同意赔偿客户的间接损失或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和/或数量的损失。

客户完全了解本条款的规定,特别是上述保证和责任限制,这些都是必要条件,否则公司绝不会签订合同。

第 13 条:个人资料

根据 1978 年 1 月 6 日颁布的法国数据保护法和欧洲数据保护指令 (RGPD),特此通知客户,为使公司能够处理和履行订单,需要提供某些强制性信息。

这些必须提供的信息如下,否则将阻止订单流程:

- 名称 ;

- 名字 ;

- 详细邮政地址 ;

- 电子邮件地址 ;

- 电话号码 ;

公司仅在遵守本一般控制系统的条款以及客户发出的任何合法合理指示的情况下收集个人数据。

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个人数据得到保护。公司承诺从一开始就限制处理的个人数据量。

如果公司发现与个人数据处理相关的侵权行为,将在不超过七十二 (72) 小时内向 CNIL 通报。

任何与个人数据处理相关的违规行为都将在一(1)个月内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当事人。

各方将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防止未经授权或非法处理个人数据,或防止个人数据意外丢失、损毁或变质。

所提供的个人数据将在产品交付后一(1)年内销毁。公司保留保留某些数据的权利,以便在适用情况下证明其完全履行合同或法律义务。

访问、修改、反对、可移植性和删除的权利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相关人员都有权访问、修改、反对、移植和删除与其相关的个人数据,请致函本条款和条件序言中给出的地址,并注明其姓氏、名字、电子邮件地址和邮政地址。

根据现行规定,所有申请均须签名,并附有当事人签名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当事人将能以开放和可读的格式检索其个人数据。可移植权仅限于所提供的数据。

它以事先同意为基础。公司承诺在一(1)个月内应要求向当事人转交任何包含个人资料的文件,以落实可移植性权利。恢复数据的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

第 14 条:部分无效

如果本 GTC 的任何条款被任何法院或行政当局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 GTC 的其余条款不受任何影响或修订。

第 15 条:弃权

任何一方的弃权,不论是明示的还是暗示的,不论是部分的还是其他的,不论是暂时的还是其他的,均不得解释为任何一方在任何其他时间放弃对违反或不履行该条款或 GTCS 任何条款的弃权。

同样,任何一方放弃谴责另一方的行为,均不得视为该方放弃以任何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即违反本全球战略框架为依据。

第 16 条:证券

如果任何条款的标题和章节与任何条款的标题和章节在解释上有任何困难,则应将标题视为未编写。

第 17 条:完整性

本 GTCS 条款是客户与公司之间的完整协议。除非双方代表正式签署修正案,否则这些条款优先于本 GTCS 签订之前或之后的任何建议、换文,以及双方之间交换的文件中出现的与本 GTCS 主题相关的任何其他条款。

第 18 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和/或损害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 任何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外部事件,以及任何天灾或外部原因,如劳资纠纷、民事或军 事当局干预或《民法典》规定的自然灾害。

双方将以书面形式相互通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情况,并将共同努力限制其后果 和持续时间。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本合同将暂停履行。如果中断时间超过三十 (30) 天,则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合同可由任何一方终止,而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19 条:争议和适用法律

本条款和条件受法国法律管辖,并根据法国法律解释,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

如果因解释和/或履行本条款和条件或与任何购买和/或试图购买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常规调解程序或任何其他替代争议解决方法。

双方之间就本 GTCS 的解释、履行或终止发生的任何争议,如无法友好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将其提交公司注册地法院进行排他性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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